有線電視歷史

台灣電視事業發展較歐美國家為晚,遲至1962年始有第一家正式的電視台成立;但台灣電視事業發展快速,彩色化的時間則位於世界前列。在解嚴之前,電視產業長期被老三台所寡占;解嚴後頻道數量如雨後春筍般急速成長,但亦帶來負面效應,甚至不少民眾認電視為社會亂源之一。

有線電視時代初期

有線電視媒體在台灣俗稱「第四台」,意指老三台之外的電視媒體。第四台出現的原因是由於台灣地形多山,電視訊號由於山巒阻隔,早期曾因導致部分低窪地區與偏遠山區的收視品質高度不良。因此在部分地區,民間自行搭天線來傳送電視訊號。後來業者不以三台節目為滿足,開始播放各類錄影帶作為節目,也就是早期的第四台。

  • 中華民國政府在早期並未開放合法經營第四台,台灣最早的第四台始於1969年在花蓮豐濱一帶時出現。
  • 由於取締成效不彰,第四台逐漸在台灣民間開枝散葉,蓬勃發展。
  • 第四台合法化:行政院終於在1983年成立「建立有線電視系統工作小組」,參考各國經驗進行規畫,最後在1993年8月11日,由行政院新聞局發布《有線電視法》規範運作,並於同年11月開放第四台登記為過渡性質的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業者,當時共有610家取得臨時登記證。之後新聞局將有線電視經營區域劃分為51區,每區至多存在5家業者,迫使第四台系統業者進行整合淘汰,1994年10月1日正式受理有線電視系統申設登記時,只剩209件申請案。幾經審核,直到2001年年底,共計有66家有線電視業者正式營運。
  • 頻道開放數量大增:《有線電視法》通過後,ESPN(現名FOX體育台)搶先登陸台灣。之後,CNN、Discovery Channel、迪士尼頻道等境外頻道紛紛取得落地權;而各民間企業紛紛成立或併購衛星電視公司,提供電視節目給有線電視頻道業者播放,使得台灣的有線電視頻道數量直線上升。目前本土與外國電視頻道合計超過一百個。目前台灣主要的有線電視頻道業者包括了凱雷集團旗下的東森電視、旺旺中時集團所屬的中天電視、宏達電王雪紅掌控的TVBS、練台生的年代電視和壹電視、林崑海的三立電視、楊登魁創立的八大電視、中國信託集團的緯來電視網等。

有線電視時代中期(步入衛星傳送時代)

1994年,隨著有線電視的合法化,各頻道逐步採用衛星傳送訊號。目前,全台灣100%的有線電視頻道通過衛星中繼傳輸,因此有線電視頻道也稱作衛星電視頻道。所有電視頻道訊號皆以數位訊號輸出向衛星地面上鏈(Uplink)站傳輸上鏈,各有線業者接收自衛星的數位訊號後,以類比訊號向使用者傳送節目。某些衛星地面上鏈(Uplink)站也同時擁有衛星直播到戶的執照,使用者可以購買其發行的收視卡及接收裝置,直接接收來自衛星的數位訊號。由於有線電視業者常常私自插播廣告和跑馬燈,直接接收來自衛星的訊號除可以避免這些問題之外,還可以避免類比調製造成畫面品質衰減與失真,獲得的解析度等同於數位電視。

有線電視時代後期(MOD加入,觀眾選擇趨於多元化)

由於中華電信在網際網路的佈建速度加速進行,而有線電視亂象橫生、收視率逐年下滑,公股占大多數的中華電信決定推出MOD分食有線電視市場,目的是讓觀眾有更多的選擇,惟MOD頻道與第四台有不小差異,很難取代有線電視第四台。

網路機上盒的興起

台灣網路機上盒興起,最早由中華電信MOD先推出,之後其他各電信業者與各大有線電視系統業者也紛紛推出。

購買海外知名節目以節省本地製作成本

早期是在香港戲劇全盛時期購買港劇、港片(以周星馳為最,重播率最高),後來改買日劇(例如東京愛情故事,紅極一時),接下來改買韓劇(以大長今為最,重播率不低)。目前台灣各電視台戲劇來源,主要以韓劇、歐美影劇、日劇等為主,自製劇為其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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